哈尔滨金融学院文法学院
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教学规律,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学生的学习志趣与专长,重塑学生多元成长通道,构建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与转学实施细则(修订稿)》(哈金院〔2025〕106号)《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指引(修订稿)》(哈金院〔2025〕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转出无限制,转入有要求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后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由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系(教研室)主任和专业带头(负责)人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朱天波、韩颖梅
副组长:陶 雷、张乃强
成 员:腾 笛、李滨晶、刘 欣、王佳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兼任主任,成员由教学秘书及辅导员组成,负责具体工作。名单如下:
主 任:陶 雷、张乃强
成 员:李桂杨、宋春晓、周子元、杨栎天
三、转专业工作具体事宜及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在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在大一学年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
2.为发挥政策正向激励作用,存在所学课程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处于处分期内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通过转专业考核后原则上应降级转入新专业学习。
(二)不允许转专业情况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
3.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
4.根据相关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它情况。
(三)专业培养目标形式
各专业培养目标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详见网址:
知识产权专业:https://flx.hrbfu.edu.cn/info/1034/1340.htm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https://flx.hrbfu.edu.cn/info/1033/1583.htm
(四)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各专业具体名额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学生数 |
1 |
知识产权 |
10 |
2 |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 |
5 |
(五)申请报名
1.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2日
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最多可以填报两个拟转入专业。报名学生同时提供电子版一寸证件照(格式为JPG/PNG,底色无特殊要求),照片命名格式:学号+姓名.jpg(如:2024000001张三.jpg)。
(六)发放准考证
1.发放时间:2026年5月11日-5月15日
2.发放形式及地点:
现场领取,发放地点为会计楼613。
(七)综合考核
1.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9日
2.综合考核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评(大一学年第一学期)、专业测试两部分组成,均为100分制。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
(1)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大一学年第一学期)*100/5。
(2)专业测试方式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本专业拟转入学生名额时,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报名人数多于本专业拟转入学生名额时,专业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3)专业测试笔试科目与范围
知识产权、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法律基础与专业素养,参考书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详情如下:
参考书目 |
书目章节/范围 |
作 者 |
出版社 |
出版/修订年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全文 |
全国 人大 |
法律出版社 |
2018年修订 |
《思想道德与法治》(第六章) |
第六章:学习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素养 |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23年 |
(4)专业测试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面试专家组成员并组织面试,根据学生面试表现进行评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加权后形成综合考核成绩,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面试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考核内容 |
评分 |
自我介绍(本人在原专业学习情况、专业排名、主要优势、各种奖励情况、个人兴趣爱好、特长等) |
20 |
对转入专业的认识、兴趣和转专业的理由 |
20 |
所具备转入专业的基础和能力 |
20 |
转入专业后的学习计划、将来从事转入专业的志向 |
20 |
综合素质(含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心理素质等) |
20 |
总计 |
100 |
3.公布总成绩
学院核算综合考核总成绩,加权后确定拟转入本专业学生排名,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八)录取
1.学校综合测算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人数,对有学生转出的专业进行名额调整,需增加转入名额的由相关学院按考核成绩顺位录取。经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
2.录取时,如学生综合考核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大一第一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分数较高学生,如大一第一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分数仍相同,优先录取大一第一学期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较高者。
3.如学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转专业学生相关工作安排
(一)转入学生报到
学生在录取名单公布一周内来学院报到,于第三学期返校后正式到转入专业学习;
(二)学生转专业前,须缴清原专业学费,以后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
(三)由学校教务处参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用“平行比较”的原则,对转专业学生进行成绩审核,即学生转专业前的课程和原专业课程进行比较、转专业后的课程和新专业课程进行比较,并认定成绩;
(四)转专业学生可试读六周,学生在试读期间如不适应新专业学习,经本人申请可回原专业继续学习。
五、相关工作安排
(一)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451—86147323工作时段: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报名咨询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451—86147323工作时段: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监督举报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0451—83147080
工作时段: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二)回避制度:考核组成员如与申请学生存在亲属关系、师生指导关系或其他利益关联,须主动申明并全程回避,违者按学校教职工相关行为规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