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20级、21级纪律委员任免决定
各班团支部:
经民主选举和组织研究,决定任命以下8名同学为文法学院20级、21级各团支部纪律委员,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起。
一、2020级
(一)劳动与社会保障1班
纪律委员:张驰
(二)知识产权1班
纪律委员:徐静文
(三)知识产权2班
纪律委员:万祖洋
(四)知识产权3班
纪律委员:张馨月
二、2021级
(一)劳动与社会保障1班
纪律委员:石思琦
(二)知识产权1班
纪律委员:时翊萌
(三)知识产权2班
纪律委员:张嘉仪
(四)知识产权3班
纪律委员:黄诗雅
文法学院团总支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