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议
辅导员提出干部选任(改选)动议,报副书记批准。
注:
1.新生在军训结束后进行选任;
2.老生在大二开学时进行改选;
3.班级干部试用期为半年,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二、确定委员候选人
(一)自荐
有意进入支委会或班委会的同学,填写自荐表,报给辅导员。
注:
1.自荐表上只填写竞选支委会还是班委会,不填写具体岗位;
2.待竞选委员成功后,由辅导员确定支书和班长候选人,在委员会内选举;
3.一旦竞选委员成功,必须接受组织确定的分工。
(二)组织推荐
1.新选
辅导员、副书记推荐·
2.改选
(1)团支部推荐;
(2)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副书记推荐。
(三)考察
1.新选
(1)与本人谈话;
(2)与本人所在寝室成员谈话;
(3)与其他人谈话;
2.改选
(1)与本人谈话;
(2)与本人所在寝室成员谈话;
(3)与班干部谈话;
(4)与其他人谈话。
注:谈话时,一方面了解考察人选是否符合需要,另一方面询问谈话者是否有更合适的人选可以推荐。
(四)确定
辅导员按40%左右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报副书记确定。
(五)公示
辅导员在班级群内公示委员候选人名单及基本资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选举委员
1.利用“群问卷”微信小程序,辅导员组织本班全体学生进行匿名投票,差额选举委员;
2.根据投票结果,辅导员会同副书记共同研究确定当选委员;
3.辅导员在班级群内对当选委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确定支书、班长候选人
辅导员在听取支委会、班委会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支书、班长候选人人选,报副书记批准。
五、选举支书、班长
1.分别召开支委会、班委会,投票选举支书、班长;
2.辅导员向支委会、班委会公布选举结果。
六.确定委员分工
1.分别召开支委会和班委会,酝酿、讨论委员分工;
2.班长、支书将酝酿、讨论结果报辅导员;
3.辅导员会同副书记共同确定委员分工;
4.辅导员向本班全体学生公布委员分工情况。
哈尔滨金融学院法律系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