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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班级干部选任流程
2021年09月24日 10:38      浏览:

一、动议

辅导员提出干部选任(改选)动议,报副书记批准。

注:

1.新生在军训结束后进行选任;

2.老生在大二开学时进行改选;

3.班级干部试用期为半年,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二、确定委员候选人

(一)自荐

有意进入支委会班委会的同学,填写自荐表,报给辅导员。

注:

1.自荐表上只填写竞选支委会还是班委会,不填写具体岗位;

2.待竞选委员成功后,由辅导员确定支书和班长候选人,在委员会内选举;

3.一旦竞选委员成功,必须接受组织确定的分工。

(二)组织推荐

1.新选

辅导员、副书记推荐·

2.改选

1)团支部推荐;

2)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副书记推荐。

(三)考察

1.新选

1)与本人谈话;

2)与本人所在寝室成员谈话;

3)与其他人谈话;

2.改选

1)与本人谈话;

2)与本人所在寝室成员谈话;

3)与班干部谈话;

4)与其他人谈话。

注:谈话时,一方面了解考察人选是否符合需要,另一方面询问谈话者是否有更合适的人选可以推荐。

(四)确定

辅导员按40%左右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报副书记确定。

(五)公示

辅导员在班级群内公示委员候选人名单及基本资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选举委员

1.利用“群问卷”微信小程序,辅导员组织本班全体学生进行匿名投票,差额选举委员;

2.根据投票结果,辅导员会同副书记共同研究确定当选委员

3.辅导员在班级群内对当选委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确定支书、班长候选人

辅导员在听取支委会、班委会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支书、班长候选人人选,报副书记批准。

五、选举支书、班长

1.分别召开支委会、班委会,投票选举支书、班长;

2.辅导员向支委会、班委会公布选举结果。

.确定委员分工

1.分别召开支委会和班委会,酝酿、讨论委员分工;

2.班长、支书将酝酿、讨论结果报辅导员;

3.辅导员会同副书记共同确定委员分工;

4.辅导员向本班全体学生公布委员分工情况。



哈尔滨金融学院法律系

                               2021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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