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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生会汇报工作制度》的通知
2022年05月03日 16:02      浏览:

系学生会:

《学生会汇报工作制度》已经党总支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法律系学工办

                              20225月3


学生会汇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会领导,促进学生会工作,依据《法律系学生会改革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每月需向系党总支副书记汇报一次工作,重大问题应随时汇报。

第三条 汇报工作应采取口头方式当面进行,紧急时可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汇报,复杂问题还应同时进行书面专题汇报。

第四条 汇报内容包括:

1.学生会本月开展的工作;

2.学生会下月工作计划;

3.学生会干部的履职情况;

4.对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建议;

5.其他应汇报的工作。

第五条 学生会中层干部每周需向主席团作一次工作汇报,重大事项可直接向副书记汇报。

第六条 汇报工作应采取全体中层干部大会的形式,每位中层干部应逐一汇报,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主席团成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记录要素主要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记录人、会议主持人、会议发言人、发言要点等。记录本应专职专用。

第七条 汇报内容包括:

1.本部门本周开展的工作;

2.本部门下周工作计划;

3.本部门干部履职情况;

4.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

5.其他应汇报的工作。

第八条 学生会主席团应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

第九条 学生会应当把定期汇报工作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的重要手段。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225月4日起执行,并列入学生会干部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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