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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寝室民主评议活动的通知
2021年10月25日 15:53      浏览:

法律系全体同学:

为全面掌握每一位同学在寝室中的表现,法律系决定自本学期开始在全系开展“寝室民主评议”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方式

民主评议以寝室为单位进行,由寝室长在本寝室微信群内通过“群问卷”发布投票,本寝室所有成员进行匿名作答。“群问卷”中包括本寝室的所有成员,每个成员包含“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选项。

二、民主评议等次

1.优秀

民主评议优秀率达到2/3的,可评为“优秀”。

2.良好

民主评议优秀率未达到2/3但良好及以上比率达到2/3的,可评为“良好”。

3.一般

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比率未达到2/3但一般及以上比率达到2/3的,可评为“一般”。

4.较差

民主评议一般及以上比率未达到2/3的,可评为“较差”。

三、民主评议运用

民主评议为“优秀”的,进行系内公开表彰,并在每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中加分;民主评议为“一般”和“较差”的,辅导员要进一步了解原因,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同时,民主评议等次将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入党评优进行参考。

四、民主评议纪律

1.投票必须公平公正,任何人都不得干扰、拉拢他人进行投票;

2.寝室长必须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测评数据;

3.辅导员不得向学生公布除优秀以外的等次(本人除外)。


附件:法律系寝室民主评议汇总表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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