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法律系公布了2020级学生干部任免名单,持续一周的学生干部换届选举工作圆满结束。
本次学生干部换届有如下特点:
一是制定了学生干部选任办法。2021年9月23日,法律系讨论通过了《法律系班级干部选任流程》,结束了法律系学生干部选任无章可循的时代。9月24日,法律系对2020级学生干部改选进行了思想动员。9月25日,法律系学生干部改选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法律系又于9月28日制定了《法律系班级干部选任标准》。《流程》与《标准》的出台,为法律系的学生干部选任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是树立了崇尚学习的导向。在确定委员候选人时,学习成绩排在后1/3的原班级干部一律不得确定为候选人;新进入学生干部队伍的候选人,学习成绩排名一般在班级前50%。对于学习委员,成绩标准的要求则更高。同时,法律系还对候选人按学习成绩进行排序,并在每名候选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一个学习名次。这种重视成绩、崇尚学习的导向有效地激发了优秀同学的参选热情,班级的班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得到了有效改善。
三是突出了群众公认的原则。在确定候选人时,对连续两学期在班级干部民主测评中优秀率较高的同学,予以重点使用;对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率明显偏低或不合格率较高的同学,一般不再使用。在进行委员选举时,对得票率较低的同学,一般不予使用;在公布当选人名单时,同时公布当选人的得票数。这一系列重视民意的做法,让群众路线深深地根植于学生干部的血液之中,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得以有效确立。
四是加大了对现代化手段的利用。在报名阶段,学生通过“金山表单”微信小程序在线填写个人信息,管理者在后台能实时看到全部学生的数据。在选举阶段,通过“群投票”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投票,选举结果瞬间即可得出,过去那种费时、费力、费纸张的工作,已一去不返。同时,法律系还制定了标准化的学生干部竞选登记表,学生的学习经历、个人特长、参加过的活动、取得的成绩等信息一览无余。
五是改变了学生干部的选任体制。过去,学生干部选任工作由辅导员一人主导,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对学生干部选任工作毫不知情。这导致学生干部选任出现许多问题,如标准不规范、过程不透明、选出的学生干部素质不高等。本次学生干部选任,从报名、推荐,到考察、谈话,乃至选举结果的确定,党总支副书记都全程参与,这不仅让选任流程更加规范、选任过程更加透明,同时选出的学生干部素质也较过去有了明显的提升。
六是开启了学生干部整体换届的先河。过去法律系的学生干部并没有到期换届的概念,从大一到大四几乎实行终身制,这导致学生干部惰性较强,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明显偏低,学生干部队伍的作用发挥不明显。本次法律系对2020级全体学生干部进行了整体改选,剔除了学习成绩差、发挥作用不明显的干部,补充了品学兼优、群众公认的干部,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学生干部队伍发挥作用更加明显。
本次换届选举,共产生学生干部32人,其中14人为新进入学生干部队伍行列,改选率为43.8%。在原学生干部中,1名支书、2名班长、6名委员共9人因成绩不合格被取消了竞选资格,占整个学生干部队伍的1/4以上,这在学生中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同学们开始自发地在寝室开展思想观念大讨论,人生观、价值观和学习观的交流与碰撞,让同学们重新认识到,刻苦学习才是王道。同学们纷纷背起书包到图书馆学习成为本次学生干部换届的一个意外收获。

法律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学生干部选任办法(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