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团总支、系学生会、全体同学:
《法律系学生会改革方案》已于2020年11月16日经系党总支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哈尔滨金融学院
法律系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
法律系学生会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根本宗旨,改革学生会机构设置,精简学生会人员规模,理顺学生会工作体制,完善学生会遴选机制,剥离学生会行政职能,回归学生会服务属性。
二、机构设置
(一)领导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团,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主席团成员共3人。
(二)工作部门
学生会共设置6个工作部门,分别是:办公室、资产管理部、权益维护部、学风建设部、文艺部、体育部。每个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人,学生会总人数不超过30人。每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招募若干志愿者。
三、工作体制
学生会实行党总支领导、团总支指导,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必须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工作;学生会所做出的重大决议、决定、决策,必须经党总支批准,方可生效。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下级组织,接受学生会的领导和指导;学生会依托班委会开展工作。
四、遴选条件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二)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四)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五)群众基础好,能够团结和依靠广大同学;
(六)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30%,无不及格情况。(如出现岗位空缺,适当降低排名要求)
五、遴选程序
(一)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党总支批准。主席团候选人由团支部和学生会推荐,经团总支同意,由党总支确定。
(二)工作部门负责人
工作部门负责人由团支部和学生会推荐,经团总支同意,由党总支确定。
(三)工作部门干事
工作部门干事由团支部和学生会推荐,经团总支同意,由党总支确定。
(四)学生会志愿者
学生会志愿者由学生会工作部门招募,经团总支同意后,报党总支确定。
学生会志愿者是学生会的“蓄水池”,学生会招募工作人员(含各部门负责人)优先从志愿者中选择。学生会志愿者可自愿选择加入团总支志愿者协会,或加入其他学生社团。
学生会志愿者的条件参照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条件。
六、考核
学生会实行述职评议制度,主席团成员、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全系学生述职,全系学生对学生会整体工作、各部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工作完成情况差、群众测评满意率低的部门进行人员调整,必要时进行主席团成员调整。
七、安置
已完成选聘的2020级学生会工作人员继续留任,待明年自然减员。其中量化部人员全部转移至权益维护部,学习部人员全部转移至学风建设部,生活部人员在六个部门中进行双向选择。
附件 法律系学生会机构设置及职数
法律系学生会机构设置及职数
序号 |
部 门 |
人数 |
主席团 成员 |
部长 |
副部长 |
干事 |
备注 |
1 |
主席团 |
3 |
3 |
|
|
|
不设主席、副主席 |
2 |
办公室 |
6 |
|
1 |
1 |
4 |
|
3 |
资产管理部 |
3 |
|
1 |
|
2 |
|
4 |
权益维护部 |
3 |
|
1 |
1 |
1 |
量化部职能转移至权益维护部 |
5 |
学风建设部 |
3 |
|
1 |
|
2 |
学习部职能转移至学风建设部 |
6 |
文艺部 |
6 |
|
1 |
2 |
3 |
1.部长、副部长应具备一定舞蹈特长; 2.在校级舞蹈竞赛中获过奖,或参加过省级舞蹈竞赛,或担任过校级舞蹈队队员者优先。 |
7 |
体育部 |
6 |
|
1 |
2 |
3 |
1.三位部长中应有一位热爱体育的女生(熟悉排球或篮球者优先); 2.两位男部长中应有一位精通篮球者,一位精通足球者; 3.精通篮球的部长(副部长)应兼任女蓝主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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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 |
3 |
6 |
6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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