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关于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
“三好学生”评选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通知》以及学校印发的《关于评选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对通过学院评审拟表彰的15名“三好学生”进行公示。
序号 |
姓名 |
院(系)、年级、班级 |
1 |
杨智博 |
文法学院2022级知识产权1班 |
2 |
邵君怡 |
文法学院2022级知识产权1班 |
3 |
袁婧菡 |
文法学院2022级知识产权2班 |
4 |
申康悦 |
文法学院2023级劳动与社会保障1班 |
5 |
朱希彤 |
文法学院2023级劳动与社会保障1班 |
6 |
李婉瑶 |
文法学院2023级知识产权1班 |
7 |
程沛垚 |
文法学院2023级知识产权1班 |
8 |
袁紫淇 |
文法学院2023级知识产权1班 |
9 |
肖慧 |
文法学院2023级知识产权2班 |
10 |
李婧怡 |
文法学院2024级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1班 |
11 |
王涵 |
文法学院2024级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1班 |
12 |
胡心妍 |
文法学院2024级知识产权1班 |
13 |
刘珈霖 |
文法学院2024级知识产权2班 |
14 |
张彤舟 |
文法学院2024级知识产权2班 |
15 |
李烁 |
文法学院2024级知识产权(专升本)2班 |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3日16:30前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文法学院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反映内容空泛、无明确问题线索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1-8614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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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金融学院文法学院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