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金融学院文法学院
关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2019〕9号)、《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及《哈尔滨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哈金院〔2021〕9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各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公示后,文法学院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会议,现对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拟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一、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
二、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或异议,须以实名方式客观、真实地反映相关情况(匿名反映不予受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将对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并据此对拟认定名单进行审定。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按规定向学校报送相关材料,最终认定名单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6147323
办公地址:会计楼文法学院605辅导员办公室
附件1:文法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修改).xlsx
哈尔滨金融学院文法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