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2023-2024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得者公示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4〕28号)的文件要求和《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文法学院依据《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认真组织评审,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测评和院评定小组讨论通过,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年级专业班级 |
姓名 |
1 |
21级劳动与社会保障1班 |
邹沁怡 |
2 |
21级劳动与社会保障1班 |
王暖雨 |
3 |
21级知识产权1班 |
赵桐 |
4 |
21级知识产权2班 |
李青 |
5 |
21级知识产权3班 |
侯豆豆 |
6 |
21级知识产权3班 |
晏有权 |
7 |
22级劳动与社会保障1班 |
苏涛 |
8 |
22级知识产权1班 |
邵君怡 |
9 |
22级知识产权2班 |
张贺锋 |
10 |
23级劳动与社会保障1班 |
刘安 |
11 |
23级知识产权1班 |
李明硕 |
12 |
23级知识产权2班 |
肖慧 |
13 |
23级知识产权2班 |
王博文 |
14 |
23级知识产权(专升本)1班 |
海刚 |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请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文法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小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报送材料至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最终获得者名单以上级审核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
公示受理部门:文法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小组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哈尔滨金融学院文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邮编:150036 电话:0451-86147323
哈尔滨金融学院文法学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