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17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建立含有官方名字(或意味)的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否则按违纪进行处理。
工作用群一定要报备;成员以我校师生为主的私人群也要报备。
群主务必履行好监管职责,不得在群内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群成员在工作群内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的,对成员本人进行处分;群成员在私人群内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的,除对成员本人进行处分外,还要对群主进行处分。
望周知。
法律系党总支
2022年10月17日
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