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黑龙江省
社会科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院现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年度省社科学科成果奖增设四个学科。参评成果年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设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政治学学科)参评成果年限放宽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学科门类详见附件1有关内容。
二、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
请申报教师仔细阅读《2023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申报人员版)》(附件2),通过“2023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管理系统”(http://hljsktt.hlju.edu.cn/pingjiang/需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自行注册账户,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人完成平台申报后,需将申报材料原件报送到科研处(综合楼617室)。
3.关于艺术作品的要求。艺术学科申报的成果如为作品,需在系统填报基础信息,不需要在系统上传成果,作品电子版(图片;音、视频不超500M)报送至科研处陈敏达办公自动化邮箱进行初审。
三、报送时间
各学科按附件1要求时间节点在线填报,学校网络审核时间:2023年09月01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08月30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申报人员版)
科研处
2023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