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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9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附件1)、《发哈尔滨金融学院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2)要求,我院现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

    (一)项目级别

    哈尔滨金融学院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支持学校在职青年教师及其他科研人员(获得博士学位的优先)开展自主选题的科学研究、科研人才队伍和科研基地建设。此项目由学校评审后报教育厅备案,属教育厅项目(厅局级科研项目)。

    (二)项目选题

    按照“管理办法”第三条要求选题。申请人可根据研究专长自行设计题目,重点聚焦本人所在学科团队的学术研究方向。

    (三)项目分类

    青年学术骨干研究项目

    (四)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项目申请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特定的学术方向上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取得过较好的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富有创新性,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的研究工作。

    4.青年学术骨干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中级职称(含)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在学院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含项目组成员,自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

    5.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

    二、申报所需材料

    1.《2023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书》(附件3)一式2份(纸质版、电子版)

    2.《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一式5份(纸质版、电子版)

    3.《2023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报名单》(附件5)(电子版)

    4.《2023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学院初审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三、报送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05月04日

    2.地点: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宋晓光办公自动化邮箱,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综合楼617室。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系(部)学术委员会严格按要求组织申报。

    2.申报以系(部)为单位,各位教师将所交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


    附件:

    1.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2.哈尔滨金融学院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3.2023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书

    4.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5.2023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报名单

    6.2023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学院初审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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