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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3年“龙江诚信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8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诚信龙江”建设,省委宣传部联合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龙江诚信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龙江诚信之星”推荐人选(或单位)从学院基层单位和组织中推荐产生。

    二、推荐标准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失信记录。

    3.在“诚信”方面事迹特别突出。

    4.在推进“六个龙江”建设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中有突出表现的。

    5.社会影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开展“龙江诚信之星”推荐宣传活动作为推进诚信建设的重要举措,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好推荐活动,深入挖掘和培育一批诚信先进典型。

    2.严格把关推荐。要严格推荐标准,切实加强推荐对象资质和事迹的审查,确保推荐的诚信人选(或单位)经得住检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限推荐1名个人(或单位),没有的可以不报。学校将遴选1名个人或单位推荐到省教育厅参评。

    3.营造浓厚氛围。要把“龙江诚信之星”推荐过程作为宣传诚信典型事迹、弘扬诚信文化、提升社会诚信意识的过程,积极开展诚信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请于810日前将电子版推荐表含报送至宣传统战部徐莹办公自动化邮箱。

     


     

     

    宣传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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